在考虑制成缓释药物剂型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其对释放、吸收和蓄积等方面的影响和变化。在提出研发项目之前,应该充分调研相关文献资料或进行必要的前期实验研究,以掌握有关信息。举例来说,对于一些溶解度很差的药物,可以采用固体分散等适当的方式来改善其溶解度,然后制成缓释剂型。对于在身体特定部位(如小肠上段)吸收的药物,制成缓释剂型应该采用适当的方式延长制剂在该部位的停留时间,从而确保药物被完全吸收。因此,要根据临床的需求、药物的理化特性和生物药学特性等综合考虑,确定口服缓释制剂的研发立项。研究院中心设有药用材料、医用材料、药物分析、样品稳定性考察、样品准备、IT机房、收样室等多个功能科室。湖南抗体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在开发现有的国家标准药品时,先要通过系统的质量控制研究来验证现有的国家药品标准是否适用于开发的产品。必要时,要根据开发品种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注册标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在有效性方面,应证明开发产品与上市产品的生物等效;同时,在安全质量指标方面,开发的产品不应低于上市产品。有必要分析/或验证开发产品与上市产品之间的药学差异是否会带来新的安全问题。等同性原则:已上市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验证,其安全性、有效性与质量控制指标之间的联系也较为明晰。湖南抗体药物制剂研究机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位于产业历史悠久、产业体系完善,山东省重要的药物研究生产基地--淄博。
在口服缓释制剂的制备技术中,除了常见的技术以外,近年来还有基于胃内滞留技术、生物粘附技术和离子交换技术开发的新的缓释制剂。针对不同的口服缓释制剂,需要结合药物特性、可选的辅料和制剂设备等因素,选择或研究并制定适宜的制剂技术。释放度可以反映缓释制剂在特定的溶剂中释放速度和程度。体外释放度是口服缓释制剂筛选制剂工艺时的一个关键指标;同时,释放度检查也是有效控制产品质量、验证批内和批间产品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可以放行以及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品质是否符合要求。
通常情况下,那些早期研发、生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所进行的该品种研究为,其产品质量优良,能够该品种的质量水平。因此,在该品种已上市的情况下,应当选择原始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制剂作为参比制剂。如果没有原始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制剂上市,则可以考虑选择在上市前进行了系统药学研究、药理毒理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的品种作为参比制剂。但是,在无法获得原始生产厂家生产的制剂且无法判断哪个上市品种具有更好的研究基础时,可以选择多个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种进行质量比较,然后选择质量较好的产品作为对照。在选择原始生产厂家生产的制剂作为参比制剂时,也应该考虑其上市背景下可能存在的问题。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制剂研发平台致力于缓控释技术、透皮技术、脂质体技术等多剂型的药物的研发与服务。
口服药物的疗效研究需要考虑制剂的药物释放和吸收过程,这直接影响药效。制剂的药物释放和吸收受到药物活性成分和药物制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活性成分的溶解度和渗透性、制剂的溶出度或释放度等。由于体内吸收环境复杂,体外实验无法完全模拟真实体内吸收情况。因此,在要求体外溶出/释放一致的前提下,还需要进一步验证口服制剂的体内释放、吸收行为与参比制剂等效。对于口服制剂的安全性考虑,主要包括对胃肠道的局部刺激性和由于活性成分过度吸收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不墨守成规,勇于创新,敢于挑战。湖南抗体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一站式”完整技术服务。湖南抗体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活性成分以分子或离子形式分散在溶液中,不会经过释放、溶解等过程,因此其吸收不会受到制剂因素的影响。如果该制剂以均匀的溶液形式被摄入体内,且溶液中的活性成分浓度与已上市产品相同,同时无胃肠道转运、吸收和活性成分体内稳定性受影响的辅助剂,一般可以不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口服混悬液的活性成分以不溶性颗粒悬浮在液体中,需要经过释放、溶出等过程,因此应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而口服乳剂,若乳化技术等因素导致制剂的吸收及体内分布发生变化,则应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湖南抗体药物制剂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