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化学原料药再注册工作,给予一定过渡期。对于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药品注册批件剩余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按照上述第(五)条申请再注册;药品注册批件剩余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已过有效期的,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省局(或药审中心)提出再注册申请。对于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发给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后,药品再注册工作参照前款要求执行;其中批准通知书剩余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已过有效期的,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发放批准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向省局(或药审中心)提出再注册申请。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包括分子生物学室、分离纯化室、动物房等功能区域。云南原料药再注册单位
药品再注册的申报办理要求如下:资料格式方面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基本格式要求为PDF扫描件,需与纸版资料完全一致。纸版申报资料格式要求为按顺序编号,按项目编号单独装订成册,并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底部需注明药品名称、批准文号和企业名称。申报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晰,不得在上面进行涂改。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封面应包括项目编号、药品名称、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和批准文号到期时间信息。封面必须加盖公章。云南原料药再注册单位研究院以国际化为目标,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的药物创新研发质量体系。
(三)整理装订要求:1.申报资料袋封面(见附1)1.1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事项、注册分类、药品名称、本袋为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名称等。1.2多规格的品种为同一册申报资料时,申报资料袋封面,需显示多规格(同一封面)。2.申报资料项目封面(见附2)2.1 每项资料加“封面”,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资料项目名称、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质量对比研究不能只限于采用三批研制样品和一批已上市对照样品,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简单的质量对比"检验"。质量对比研究的中心在于“研究”,而不是“检验”。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发中,质量对比研究具有多种作用,例如:产品质量验证。通过质量对比研究,可以分析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在有关安全性、有效性等重要指标上的一致性,为预测这两种产品在临床学上的一致性提供依据。此外,由于原料药制备工艺和制剂工艺的不同,研制产品的杂质种类可能与已上市产品不同,因此,质量对比研究还可用于相关物质的检测。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解决方案涵盖起始物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等。
填表基本要求:申请表填写应当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手写或涂改,并应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申报资料的整理(一)数量与装袋方式:1.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2套完整申请资料(至少1套为原件)+1套综述资料(应包括模块一、模块二,中药应包括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如适用)),每套装入相应的申请表。变更申请/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2 套完整申请资料(至少 1 套为原件),每套装入相应的申请表。2.供核查检验用的光盘1套:含全套申报资料和临床试验数据库(如适用)。研究院中心设有药用材料、医用材料、药物分析、样品稳定性考察、样品准备、IT机房、收样室等多个功能科室。云南原料药再注册单位
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技术平台包括合成实验室、仪器室、药物设计/计算机辅助室、分析室等四个功能区域。云南原料药再注册单位
研制局部疗效制剂时,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一般可不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但若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需进行人体药效学研究、体外释放或局部吸收试验等,证明该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才可只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而不进行临床研究。若难以证明工艺之间的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则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以及临床研究。该要求已在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有所说明,且“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概念是我国仿制药概念的扩展延伸。云南原料药再注册单位